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总体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努力完成我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任务,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中法办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和系统性提升,为助力全省“三个年”活动和全市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为谱写西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对标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全面推进十个方面104项指标任务落实。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健全地方政府制度建设机制,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强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加强合法性审查,规范集体讨论决定,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完善突发事件依法应对机制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十)法治政府建设正面影响力有效提升。力争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在法治政府建设上积极创新、深化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做法经验;防止发生严重违法行政行为,或者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禁在示范创建活动申报材料中,故意编造、虚构有关数据、资料、文件等,或者隐瞒事实真相。

三、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3年8月至9月)。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的活动安排,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培训提升、法治宣传、模拟测评等工作方案,压实创建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推进示范创建任务落实,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二)提升阶段(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全面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指南》,通过制定制度规范、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开展法治宣传等,高质量完成《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指标任务,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顺利通过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的第三方评估。

(三)巩固阶段(2024年3月至5月)。系统梳理总结创建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夯实示范创建工作基础。宣传推广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经验,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积极营造示范创建浓郁氛围。

(四)冲刺阶段(2024年6月至示范创建活动结束)。围绕中央依法治国办评估核验要求,精心打造实地观摩点,配合完成网络检索、案卷评查、知识测验、资料核查等实地核验工作,及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有效预防化解重大突发事件,顺利通过中央依法治国办的实地核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市示范创建工作。承担示范创建任务单位的市级分管领导为包抓领导,各级各单位要及时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工作统筹,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示范创建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同时,积极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避免发生违法行政行为造成负面社会影响。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级各单位要积极承担示范创建的主体责任,全面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确定的104项指标任务,以及材料审阅、网上检索、案卷核查、街头访谈、热线回访、执法观察、法律知识测评等实地测评要求,逐项分解任务、确定责任人员、制定可行措施、明确工作要求,通过强基础、扬优势、补短板,确保创建任务有效落实。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对示范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通过书面、实地、暗访、评估等方式,督组织领导、督计划安排、督责任落实、督工作成效,确保示范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示范创建法治宣传工作要求,通过报刊、网站、电视台、融媒体等渠道,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新举措、新实践和新成效,及时报道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法治政府建设热点问题,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创建、人人支持创建”的良好氛围,打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样板。

附件:1.西安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2.西安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分工方案

附件1

西安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领导小组设指标推进、模拟测评、法治宣传、督导检查、整改提升等5个工作组,负责具体推进示范创建任务落实。

一、指标推进组

组 长:苏国峰 市司法局局长

副 组 长:张成群 市司法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承担示范创建任务的市级各部门

联 络 员:张小平 市司法局法治综合处处长

主要职责:起草制定《西安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模拟评估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模拟评估(网络检索、案卷评查、指标核查等),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提升。

二、民意测评组

组 长:惠应吉 市统计局局长

副 组 长:冯兴军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

王晓临 市司法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统计局、市司法局

联 络 员:黄雪冰 市统计局调查中心主任

                吕 斌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综合指导处副处长

主要职责:起草制定《西安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人民满意度测评方案》,组织开展人民满意度测评活动。

三、法治宣传组

组 长:杨丽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 组 长:张兴平 市司法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西安广播电视台、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西安城投集团,陕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联 络 员:江家德 市委宣传部宣教处处长

                靳骊峰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

主要职责:起草制定《西安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宣传方案》,组织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和示范创建活动开展常态化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和示范创建活动的知晓率;指导有关单位加强对重大违法行政行为的跟踪和处置,防止网络炒作、造成或扩大不良社会影响。

四、督导检查组

组 长:王志林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副 组 长:张成群 市司法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司法局

联 络 员:朱 焱 市司法局法治监督处处长

主要职责:起草制定《西安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督导检查方案》《西安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案卷评查方案》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查示范创建任务落实情况。

五、整改提升组

组 长:赵 夏 市委依法治市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

副 组 长:张成群 市司法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联 络 员:张小平 市司法局法治综合处处长

主要职责:针对模拟评估、满意度测评、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导各单位进行整改提升;对于拒绝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单位,通过制发提示函、督办函,以及向市政府提出约谈、通报建议等方式督促整改。

各工作组成员发生变化的,由承接工作的人员自动替换,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西安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分工方案

对标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西安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分类推进要求如下:

一、需制定工作方案的指标任务

《指标体系》三级指标:1、5、10、17、18、79。

要求:单独制定推进该项指标任务的工作方案,通过明确责任部门、推进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各指标任务牵头单位10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各指标任务在示范创建期间持续推进。

二、需完善制度规范的指标任务

《指标体系》三级指标:45、47、50、51、61、64、66、86、87。

要求:出台或修改制度规范,各指标任务牵头单位于10月底前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需组织开展活动的指标任务

《指标体系》三级指标:19、30、34、36、37、38、39、40、46、62、65、89、90、94、95、96、97、100。

要求:组织开展示范创建要求的有关活动,各指标任务牵头单位于10月底前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需重点持续推进的指标任务

《指标体系》三级指标:2、3、4、6、7、8、9、11、12、13、14、15、16、20、21、22、23、24、25、26、27、28、29、31、32、33、35、41、42、43、44、48、49、52、53、54、55、56、57、58、59、60、63、67、68、69、70、71、72、73、74、75、76、77、78、80、81、82、83、84、85、88、91、92、93、98、99、101、102、103、104。

要求:各指标任务牵头单位在开展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重点任务落实,特别注意防范、避免出现负面清单事项。

备注:“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指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动办、市医疗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物局等市级部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方法

牵头单位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1

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

网络检索

实地核查

市行政审批局

2

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事项。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市行政审批局

3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政府脱钩。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市发改委

市行政审批局

市民政局

4

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市司法局

5

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际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网络检索

实地核查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

市医疗保障局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2.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6

编制并对外公布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市委编办

7

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本级政府及部门没有另行制定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网络检索

市发改委

市投资局

市商务局

8

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建立健全。

材料查证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民政局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9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探索推进“互联网+监管”,逐步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网络检索

实地核查

市政府办公厅

市市场监管局

10

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明显减少。

材料查证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11

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市工信局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2

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司法局

13

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依法审慎决定是否采取相关行政强制措施。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材料查证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14

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存在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行政区划调整、机构职能调整等理由违约毁约的情形。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市工信局

市投资局

15

对因本级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对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网络检索

实地核查

市工信局

市资源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16

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

网络检索

座谈访谈

市市场监管局

市民政局

市发改委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5.优化公共服务。

17

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8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网络检索

实地核查

市行政审批局

18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并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等制度。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深化“全程网办”、拓展“异地代收代办”、优化“多地联办”,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窗口。

网络检索

实地核查

市行政审批局

19

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

材料查证

实地核查

市行政审批局

20

市级政府建立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按上级政府部署将其他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整合,实现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涉及本级政府及部门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及时处置、限时办结。

实地核查

随机街访

市大数据局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1.健全地方政府制度建设机制。

21

坚持党对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制定、修改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

材料查证

市司法局

22

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地方发展需要和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推进“小快灵”“小切口”制度建设的探索实践,不断提高地方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材料查证

市司法局

23

加大重要制度建设事项的协调决策力度,对部门争议较大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引入第三方评估。

材料查证

市司法局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2.提高公众参与度。

24

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地方政府规章草案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市司法局

25

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提案,按时回复率达到100%。

材料查证

市司法局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26

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估论证。评估论证结论在文件起草说明中写明,作为制发文件的重要依据。

材料查证

案卷评查

市司法局

27

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没有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侵犯公民各项基本权利;没有超越职权规定应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没有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

材料查证

案卷评查

市司法局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28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制定机关负责合法性审核的部门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合法性审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提交集体审议。

材料查证

案卷评查

市司法局

29

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

材料查证

案卷评查

市司法局

4.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30

建立、实施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每年至少对1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

材料查证

市司法局

31

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且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健全。

材料查证

市司法局

32

根据上位法的动态变化或者上级政府要求,及时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材料查证

市司法局

33

实现本地区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发布,实现现行有效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平台查询。

网络检索

市司法局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依法决策机制健全。

34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网络检索

案卷评查

随机街访

市司法局

35

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依法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或者应当在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网络检索

案卷评查

随机街访

市政府办公厅

市司法局

2.公众参与。

36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

网络检索

案卷评查

随机街访

市政府办公厅

37

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网络检索

案卷评查

随机街访

2022年、2023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

38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

网络检索

案卷评查

随机街访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3.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39

专家参与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则明确。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

网络检索

案卷评查

随机街访

2022年、2023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

40

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形成相关风险评估报告。

网络检索

案卷评查

随机街访

4.合法性审查。

41

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没有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的情形;没有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情形。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网络检索

案卷评查

随机街访

42

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市县党政机关已经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应当在2021年年底前全部设立公职律师。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公职律师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网络检索

案卷评查

随机街访

市司法局

5.集体讨论决定。

43

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集体讨论率达到100%。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如实载明。

网络检索

案卷评查

随机街访

市政府办公厅

44

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最后发言,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

网络检索

案卷评查

随机街访

市政府办公厅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6.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

45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网络检索

案卷评查

随机街访

2022年、2023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

46

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决策后评估。

网络检索

案卷评查

随机街访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47

根据本级政府事权和职能,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镇街与区县、开发区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健全。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完善,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顺畅。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随机街访

市司法局

市委编办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48

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有力,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无逾期未查未决案件,人民群众具有较高满意度。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随机街访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49

除有法定依据外,创建周期内没有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随机街访

市司法局

50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随机街访

市司法局

51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并全面执行,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随机街访

市公安局

市法院

市检察院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52

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外公布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基准并切实遵循。

网络检索

案卷评查

随机街访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53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应当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

网络检索

案卷评查

随机街访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54

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络检索

案卷评查

随机街访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3.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55

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案卷评查

实地核查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56

根据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

案卷评查

实地核查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57

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实行全程音像记录。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严格执行。

案卷评查

实地核查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58

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完善。

案卷评查

实地核查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4.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59

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

案卷评查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60

行政执法机关均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原则上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材料查证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61

行政执法机关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机关的统一要求,结合本机关行政执法情况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行政执法活动。

材料查证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62

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者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

材料查证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63

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已经建立,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创建周期内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案卷评查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64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材料查证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65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着装管理规范。

随机抽考

材料查证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66

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得到规范,执法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均已明确。

材料查证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67

本地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未出现下达或者变相下达与法律规定冲突的任务指标或者完成时限等情形。

实地核查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68

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机关的经费完全脱钩,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考评完全脱钩。

实地核查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各类监督。

69

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规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

实地核查

市政府各部门

各区县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

70

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满意度达95%以上。

材料查证

市政府各部门

各区县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各类监督。

71

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行政诉讼败诉率不高于上一年度全国行政诉讼败诉率平均值。

材料查证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市级部门

72

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100%。

材料查证

市司法局

73

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

材料查证

市政府各部门

各区县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

74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避免问责不力,也避免问责泛化、简单化。

网络检索

市纪委监委机关

2.加强行政监督。

75

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形成,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机制作用得到积极且有效发挥。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

网络检索

市审计局

市统计局

市财政局

市司法局

市国资委

市投资局

市住建局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76

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网络检索

市政府各部门

各区县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

77

创建周期内,没有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的情形。

材料查证

市政府各部门

各区县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78

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有效运行,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网络检索

市司法局

市信访局

79

实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财政保障落实到位。

网络检索

各区县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

80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

实地核查

市级相关部门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81

行政复议个案监督纠错力度较强,通过制发意见书、约谈、通报等方式增强办案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凸显。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

材料查证

市司法局

82

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有效整合。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符合法定程序和时限,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材料查证

市司法局

市委编办

83

行政复议机关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积极通过调解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听证、专家咨询等形式公开公正办案。全面运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材料查证

市司法局

市委编办

84

行政复议登记受理以及办案场所、工作经费、办案设备等保障到位。在政府网站和行政复议接待场所公开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网络检索

实地核查

市司法局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

85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规范适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比例原则。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网络检索

市应急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卫生健康委

86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健全完善。

网络检索

市应急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卫生健康委

87

在突发事件处置中需要采取必要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措施的,在应急预案中应考虑不同人群特别是老年人的需要,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

网络检索

市应急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卫生健康委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88

对本地区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公布。

材料查证

市应急管理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89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材料查证

市应急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卫生健康委

90

突发事件应对培训制度健全完善,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材料查证

市应急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卫生健康委

91

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网络检索

市委宣传部

市委网信办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

92

把能不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

座谈访谈

市委组织部

93

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创建周期内,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追究。

材料查证

实地核查

市纪委监委机关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2.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

94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本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市司法局

市委组织部

市委依法治市办

95

在政府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考试考核内容,将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作为通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标准之一。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

随机抽考

市人大常委会

办公厅

市委组织部

市司法局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96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

材料查证

市委依法治市办

97

每年3月1日前,市县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县政府部门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4月1日前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网络检索

市政府各部门

98

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确保专门工作力量、确保高效规范运转、确保发挥职能作用。

材料查证

市委依法治市办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99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上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有检查、有督促。

材料查证

市委依法治市办

100

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等指标体系。每年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督察考评,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约谈整改。

材料查证

市委组织部

市委依法治市办

十、附加项

1.加分项。

101

2021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的表彰奖励。(须附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以及省级党委政府的正式文件证明)

材料查证

市司法局

102

2021年以来在法治政府建设上积极创新、深化改革,有关做法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须附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正式文件证明)

材料查证

市司法局

2.否决项。

103

2021年以来,发生严重违法行政行为,或者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市级各部门

104

在示范创建活动的申报材料中,故意编造、虚构有关数据、资料、文件等,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


市级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