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审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19〕38号)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现公开西安市审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04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279条,概况类信息1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6条。按照审计署《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发布了24个审计结果公告。及时转载国务院、省市政府重大政策信息,发布中、省、市审计相关规范性文件,同时对部门文件进行政策解读。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民留言、调查征集等互动交流栏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开展7期征集调查,就网站信息内容、信息公开满意度、审计全覆盖等内容向网民征集意见,共收到48条意见;办理网站留言4条,平均办理时限为3天,公开答复数量4条。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全年发布推送各类信息430条,订阅用户1567人。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市审计局坚决贯彻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无2018年结转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率100%。已办结的1件办理结果为:不予公开1件。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三)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

市审计局严格制定的《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发布审批制度》《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根据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加强信息保密管理,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进行了更新,严把信息保密关,规定每篇信息都要经过保密审查和处室领导、分管局领导、局分管信息领导把关,确保了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提升了信息的质量。并对全局系统微信群和QQ工作群、政务APP以及美篇账号进行了排查清理,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四)加大审计宣传工作,唱响“西安审计好声音”

2019年,市审计局高度重视审计宣传工作,把审计宣传作为促进审计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坚定唱响“西安审计好声音”,持续传递正能量,及时报道审计要闻、工作动态、审计成果,反映工作业绩,展现审计干部精神风貌,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审计影响,提升审计形象,努力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利用公共网络和平面媒体的影响力,将部分信息推荐给市委、市政府及审计署网站、《中国审计报》、省审计厅、《陕西日报》、《西安日报》、《华商报》等媒体,撰写上报的信息和文章被中省市各级报刊和网站采用420篇次,其中被省审计厅网站采用43篇信息,被《现代审计与经济》采用12篇理论文章、经验介绍及审计信息,被审计署网站及《中国审计在线网》《中国审计报电子网》采用6篇信息,被《中国审计报》采用22篇信息。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我局自制短视频《我和我的祖国》,在央视新闻移动网、今日头条等媒体发布后,点击量超过40万次,在西安市直机关工委、市级机关文明委组织的 “我和我的祖国”短视频评选活动中荣获一等奖,受到通报表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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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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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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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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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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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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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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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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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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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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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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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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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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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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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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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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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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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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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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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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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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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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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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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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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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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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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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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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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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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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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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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需进一步深化。需建立更多的便于公众查阅、了解的渠道和形式。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因对国务院《条例》法规学习理解程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与《条例》要求有较大差距,主要反映在公开的内容以及应公开和及时公开上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的质量、时效性不足。

三是监督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虽然已建立了一系列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但因监督管理力度不强,有些管理制度仅流于形式,未能取得实效。

(二)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结合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更多的便于公众查询和了解的渠道和形式,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和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国务院《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加强对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管上加大力度,制定更加完善的配套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评议工作,把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努力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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