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审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贴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工作载体,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建立了领导班子牵头、相关处室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指定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定期汇报工作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予以解决,有效做到组织机构、职责任务、负责人员、办公地点、办公设备“五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年初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结合召开季度工作形势分析会,对照检查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年终进行总结考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严格制度,规范管理。为有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发布审批制度》《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为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制度保障。同时,我局根据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加强信息保密管理,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严把信息保密关,规定每篇信息都要经过保密审查和处室领导、分管局领导、局主要领导把关,确保了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提升了信息的质量。

(三)载体丰富,全面公开。为了不断扩大信息覆盖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我局积极加强载体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积极借助市政信息专网,及时上报重点审计项目结果和意见建议,为市领导和有关部门了解掌握情况、作出决策部署提供参考依据。定期编印《审计结果公告》等内部资料,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在审计系统内部进行发放。二是充分利用公共网络和平面媒体的影响力,及时将审计工作动态发布到审计署、省审计厅、市政府和我局门户网站以及《中国审计报》《西安日报》等报刊杂志,广泛宣传各项审计工作开展完成情况,不断扩大审计工作影响力和透明度,提升社会关注度和认知度。我局还开通了官方微博,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进一步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了信息覆盖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做到能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全年在局门户网站更新信息236条,在官方微博发布政务微博90条,及时宣传了全市审计工作动态;被审计署、省审计厅、市政府网站及《中国审计报》《西安日报》等媒体采用信息192篇(次)。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审计监督效能,我局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5〕49号)要求以及审计署《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29个项目的审计结果进行了公告。及时转载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和《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促进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的意见》等审计工作法规制度;及时公开了年度预算情况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情况;等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受理公开信息申请38件,均及时将告知书回复了申请人;收到各种咨询、投诉、信访、留言等39件,均及时办理并回复,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

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个别栏目的内容更新较慢。

2016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着力抓好信息报送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提炼并及时上报一批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审计工作信息和有推广意义的经验做法,使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均有较大提高。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建设。注重日常维护更新,加大对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疑难问题解答等信息板块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服务广大群众。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通微信平台。三是积极开展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效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