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员,各处室联络员。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召集人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受组长委托也可召集。

第四条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研究制定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二)检查、回顾、总结全年(半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讨论、审议局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督促在局门户网站发布。

第六条 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办。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