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万元,其中,因公出(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6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6.36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6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76%,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送达、市内、郊区应急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市郊(县、区)重大审计业务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司机伙食补助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0.64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71%, 累计接待2批次,11人。 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工作支出。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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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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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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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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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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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4 |
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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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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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的实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