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审计机关迅速学习新修改的《审计法》(四)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审计法的决定。连日来,全市审计机关立刻行动起来,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学习,决心通过深入学习理解和准确贯彻落实审计法,依法正确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长安区审计局

 

11月3日,长安区审计局局长康仲军在全局干部学习会上,就扎实推进新修改审计法的贯彻落实提出要求:一是认真开展学习。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全面理解新修改的审计法,将法律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推动审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二是规范审计行为。审计人员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责和权力,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秘密,争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审计干部。三是全面履职尽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扎实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深入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提升审计监督效果。

大家纷纷表示,新修订的审计法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一定要深入学习、准确理解、学以致用,在实践中规范审计行为,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市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

 

11月8日, 市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在审计项目现场,组织全处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审计法,结合处室职责,重点对新增的“审计机关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讨论。

大家认为,审计法的修订不仅对坚持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监督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同时对内部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下一步,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将加强对全市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进一步促进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不断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