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实施西安市有关开发区教育专项移交管理清产核资结果审计项目中,需购买社会中介机构,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聘4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此项工作。
一、对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供货能力的法人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成立3年以上;
(七)近2年有承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经验;
(八)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在10人以上,全体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意者请按下列要求提交资料(原件退还,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二)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注册会计师名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2017-2020年相关业绩统计表及证明材料;
(五)2019年12月31日资产资债表以及2019年度损益表。
报名时必须携带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留存。
三、提交资料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5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四、接收资料地点:西安市劳动南路145号市审计局审理稽核处(312室)
五、联系人及电话:
朱冬萌 029- 84212302
西安市审计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