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会计事务所实施西安市园林技工学校资产清查和审计的公告

受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西安市园林技工学校资产清查和审计。本次清产核资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主要对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财产情况进行清理核查;审计工作主要审查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工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是否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制度;2019年该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规范性等,并进行必要的函证、实物盘查或延伸检查。我局拟采用现场摇号的方式选聘1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此项工作。

一、对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供货能力的法人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西安市财政局2018-2020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定点服务范围内的会计师事务所;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意者请按下列要求提交资料(原件退还,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二)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注册会计师名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2017-2020年相关业绩统计表及证明材料;

(五)2019年12月31日资产资债表以及2019年度损益表;

(六)相关荣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配备人员要求。中介机构派出两名专业人员, 要求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参加过相关审计项目,熟悉财政等法律法规。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会计师职称,具有相关审计项目负责人的经验,10年以上审计经验,其他人员会计师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审计经验。

(八)审计服务收费报价标准。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市场行情进行报价。

报名时必须携带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留存。

三、提交资料时间:2020年3月17日至3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四、接收资料地点:西安市劳动南路145号市审计局审理稽核处(312室)

五、联系人及电话:

    朱冬萌 029- 84212302



                                                    西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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