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2号公告:西安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4月25日,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报告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

2022年10月20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西安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统筹部署、大力推进审计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对审计查出问题认真研究,依法依规纠正到位,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和考核机制,用好审计结果。市政府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对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提出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强化整改责任意识,夯实整改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审计跟踪检查,完善贯通协作机制,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2023年3月底,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后,财政收回资金6.44亿元,增收节支23.52亿元,促进拨付5.71亿元,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186条,制定出台、修订完善规章制度36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市财政局强化预算编报和支出标准管理,落实项目库管理规定,严控预算调剂追加,严格审核控制财政代编预算比例。高新区、经开区等7个开发区已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2.市教育局等10个部门加强了财经法规学习,合理统筹安排支出。市特检院等5个部门单位已将非税收入上缴。市市场监管局等11个部门单位已将未实施或进展缓慢的项目涉及资金支出或缴回财政。市科技局等8个部门通过完善内控制度等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市食药监所、市计量院等部门单位通过完善制度、退还资金等方式,强化预算管理,纠正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问题。

3.莲湖区、雁塔区已按规定比例设置预备费。莲湖区已清理存量拆迁管理费,雁塔区已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并盘活使用沉淀资金。

(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长安区、蓝田县已兑付改厕补助资金,阎良区已拨付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临潼区已拨付改厕补助资金。

2.全市文博单位基础信息已全部纳入公安警用地理信息系统。9处文保单位已建立微型消防站并配备消防物资。

3.阎良区等6个区、经开区等5个开发区42个招商引资项目已落地7个,退出8个。莲湖区等3个区、国际港务区等3个开发区25个未达到预期目标的招商引资项目,通过完善评审办法、调整供地计划、补充新进项目等方式持续推进整改。

4.全市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已达到每三万人至少有一个网点要求。3家储备粮企业已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降低损耗长效机制,规范储备粮管理工作。

(三)民生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市卫健委加大医疗资源供给,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区县级医院,加快医联体建设,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的职工医保住院统筹金已追回。

2.西铁局等8家经办机构管理的失业保险基金银行账户少收利息已收取。市社保中心已追回企业违规申领的稳岗返还补助资金和死亡人员失业保险基金。

3.蓝田县和高新区等3个开发区已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规范医疗废物处置。

4.市文旅局联合相关部门下发文件,明确了建设标准和具体要求,全市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房屋建筑面积、提供图书报刊免费借阅、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等均已达标。

5.我市持续增加公共停车位供给,18个公共停车场已对社会公众开放,1个停车场已挂牌出让。

6.临潼区等4个区县停车费收入已上缴财政。蓝田县等4个区县已按规定收缴停车费。

7.市科技局已追回向不符合条件企业发放的贴息补助。

8.市资规局要求各区县带位置上报、带图斑下达造林绿化任务,规范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9.市大数据局推进电子证照、办事材料等基础信息资源归集;签订“最多跑一次”项目补充合同,消除后续维护运营隐患。

10.截至2022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比已达5.9﹕1。市工信局已兑付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资金。

11.市文旅局按照政策要求,将现有支持政策均纳入项目资金支持范围,收回临潼区等3个区县未使用奖补资金。

12.市投资局已完成2个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高陵区5人人才认定资格已被取消,相关单位和个人被列入黑名单。

(四)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十四运会跟踪审计期间,相关部门即知即改,已全面完成问题整改。

2.市交通局与陕西交控集团对接,对欠付的征地拆迁资金解决方案已初步达成一致;鄠邑区督促相关单位将挪用、无依据支付的资金缴回专户;灞桥区对重点工程扩大范围使用的资金已进行调账处理,将截留征迁资金发放至补偿对象或退回区财政。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市水务集团加强所属企业监管,重大事项严格履行报批备案手续;市自来水公司已收回城市污水处理费;第四污水处理厂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市工投集团106.88亩经营性土地已签订项目协议书,143亩建设用地已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公开招租。航空城集团已清偿不合规融资,所属发展公司已终止相关贷款担保关系。经开城投将剩余闲置资金用于姬家二期安置区建设,经发融资担保为3家关联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已进入法院执行阶段。

2.莲湖区法院等7个部门单位已将所属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市强戒所已终止资产出租协议并将出租收益上缴财政,市艺术学校重新启动房产对外出租申报程序,市图书馆解除租赁合同并将租金上缴财政。市直机关工委党校原办公用房已统筹调配使用,市工业技校制定资产盘活方案并发布合作意向书,市交通干校制定闲置场地使用方案。

3.市资规局编制了西安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明确了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相关要求。修复废弃露天矿山180.24公顷,7个退耕还湿及湿地修复项目已调减不再实施。

三、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52件。截至2023年3月底,已收到反馈40件,责任追究7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7人、诫勉谈话7人、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24人、责令检查17人、立案审查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