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号公告(12):灞桥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西安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对灞桥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1年,灞桥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1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7246万元,调入资金6732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17729万元,当年收入总计7634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671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340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153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0万元,当年支出总计762863万元,年末结转下年59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灞桥区能够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努力优化支出结构,注重发挥财政政策在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偿债准备金6637.99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未及时收回托管费34710万元。

3.违规动用预备费3000万元。

4.违规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涉及资金22091.18万元。

5.项目资金23234.03万元未及时分解下达到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

6.361个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未执行,涉及资金36772.93万元。

7.应缴未缴财政资金7869.95万元。

8.未清理盘活精准扶贫担保资金,涉及金额1586.48万元。

9.直达资金管理不规范。

10.财政投资的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安排与政府财力不匹配。

11.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停滞,影响当年财政收入的完整性。

(二)相关部门存在问题

1.未经区国资局核准、区政府同意,区属国有企业向有关单位融资贷款提供担保,并代偿资金23018.91万元。

2.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1500万元。

3.违规提高标准发放文明奖,多发奖金22085.13元。

4.补贴资金2241.45万元兑付不及时,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了审计建议: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加强直达资金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灞桥区人民政府已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及时采取措施,正在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