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规定,西安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对2019—2021年市级重要商品储备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市商务局是冻体猪肉、食盐、食糖、冬春蔬菜和临时性冻体鸡肉等重要商品储备主管部门,负责储备工作的协调与监管工作;市供销社是化肥、农药等重要商品储备主管部门,负责储备工作的协调与监管工作。
市级重要商品储备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并负责监督管理。2019—2021年,市级重要商品储备专项资金预算分别安排2198万元、4996万元和9079万元,实际支出分别为2398.76万元、6963.33万元和8892.15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和市供销社能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重要商品储备的政策规定,基本执行了市级重要商品储备资金管理规定。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建设方面
1.未建立冻体猪肉、食盐、食糖和冬春蔬菜储备管理制度。
2.化肥、农药储备制度不完善。
(二)重要商品储备管理方面
1.未按规定与冬春蔬菜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合同。
2.对冬春蔬菜投放环节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
3.对化肥储备管理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
4.化肥、农药和食盐储备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完善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制度;强化储备管理监督检查;加强储备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储备商品动用机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和市供销社已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及时采取措施,正在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