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3号公告(1):西安市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西安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西安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资规局)、西安市城改事务中心、西安城投集团、西安市公租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公租房公司)2020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20年,新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1674万户;新增保障棚户区居民0.7247万户。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0年,实际完成公租房筹集任务10132套,分配入住6623套;完成租赁补贴发放任务户数1509套;老旧小区改造已开工1119个小区219558户,完工946个小区140155户;棚户区改造计划内5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另新增一个货币化安置项目;开工租赁住房新改建项目17个,总计房源18708套,筹集盘活房源4828套。培育完成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7家,拨付10个新建住房租赁项目专项资金3.5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覆盖人群规模不断扩大,改善了困难家庭居住条件,人民群众的居住品质得以提升,相关部门提供的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合规。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不高。

2.部分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保障房建设资金闲置。

3.市保障中心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上缴。

4.市保障中心未及时拨付丈八路项目建设资金。

5.市公租房公司等单位应交未交房屋租金。

6.少计财政拨款利息收入。

7.公租房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

8部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及时开工。

92020年租赁住房筹集任务未完成。

10. 部分棚改项目超期仍未建成。

11. 违规处置政府投资公租房。

、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进一步规范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完善制度规则,健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大学生公租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制度,规范大学生公租房期满退出程序;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住建局已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及时采取措施,正在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