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2号公告(7):原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度 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西安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对原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原市建委)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19423日,在原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单位的基础上成立了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一、基本情况

原市建委是市政府主管城乡建设工作的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8个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均为二级预算单位。2019年原市建委收入65850.65万元,支出81598.83万元,上年结转3473.91万元,本年结余3640.19万元。其中原市建委本级收入57002.29万元,支出72836.77万元,上年结转3430.79万元,本年结余3635.6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住建局提供的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原市建委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各项支出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原市建委存在的问题。

1执法办案经费预算等4个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未细化,涉及金额333.75万元。

2.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教育培训2个预算项目未实施,涉及预算资金2167万元。

3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应交未交300.61万元。

4往来账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5非税收入账表不符。

(二)原市建委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多编制预算149.57万元。

2.市工程建设执法监察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涉及金额5.7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规范违法建设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全面准确反映财务收支状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住建局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及时采取措施,正在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