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号公告:西安市2018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结果

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和市政府对审计整改的要求,对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督促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揭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整改落实,认真组织研究细化整改任务和工作措施,切实予以纠正,同时针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审计整改成效明显。

截至2019年2月底,相关部门单位审计整改后,共增收节支13.56亿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21.42亿元,问题整改完成率91%;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113条,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或措施19项。原市地税局及8个预算执行部门中有5个已整改到位、3个基本整改到位。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不完整及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等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市税务部门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少征收社保费、部分分局少预征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部分原地税分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检查任务未完成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市级部门单位审计整改情况

1.部分部门单位项目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相关单位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行为,加强内部沟通协调,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

2.个别部门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问题。涉及到的两个部门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专项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保证本级预算编报的准确率。

3.部分财政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协调市财政局解决收入上交途径问题。

4.个别项目进度缓慢,资金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5.一些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政策的学习和宣传。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要求。三是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申报审批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6.个别部门单位资金及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损失风险的问题。对擅自借出现金和国有房屋问题,原市国土局机关纪委已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出借现金已经收回。对房租收入未纳入法定账户核算的问题,市沣惠渠管理中心已协调税务部门代开房租收入收费票据,房租收入已纳入该单位法定账户核算。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有关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涉及问题的相关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一是加强投资过程控制,确保项目投资资金安全有效;二是进一步强化招投标工作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制度流程、优化运作环节;三是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社会保障及民生专项资金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1.经市、开发区和区县房管部门审核,取消了950户住房保障待遇享受资格。

2.部分租赁型保障房建设资金未及时分配使用的78.34亿元已有19.14亿元拨付使用,0.5亿元偿还银行,0.83亿元上缴财政。

3.原市国土局和阎良区已分别将收取的商品房易地配建廉租房资金及滞纳金29086.11万元、5104.74万元上缴财政;航天基地收取的40897.66万元尚未缴纳,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和沟通,推进该项问题尽快解决。

4.高新区和曲江新区应收租赁型保障房租金2613.2万元均已完成收缴;浐灞生态区目前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缴应收的529万元租金。

5.36个安居工程项目已开工但手续不全的问题,截至目前,已有8个项目完成手续审批;21个安居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的问题,目前已有8个项目手续办理完毕,13个正在办理。

6.2014年底前已开工的15个安居工程项目,截至目前,9个项目已建成,剩余6个项目涉及的相关单位正在加大督促力度,压缩工期,争取早日建成交付。

(二)扶贫专项资金跟踪审计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相关区县均采取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长安区、临潼区、鄠邑区和周至县已基本整改到位,蓝田县正在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审计指出问题的全面整改落实。

(三)市级5家公立医院2015—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和建议,市第一医院、市中心医院等5家医院通过采取制定合理用药实施方案,从严处罚处方不合理、药占比超标、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加强内部沟通,及时补充短缺低价药品;进一步完善内部津贴补贴管理的相关制度等措施,认真落实审计要求,纠正问题,改进工作。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级国有企业“去杠杆”情况审计调查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揭示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国有企业改革事宜,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健全制度措施,扎实推进“去杠杆”工作。

今年1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志着市级国有企业统一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市国资委组织召开了全市国资系统2019年工作会议,并下发《关于预报2019年度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的通知》,明确将资产负债率纳入到了市场竞争类企业的分类考核指标当中。原市金融办制定并印发了《西安市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龙门行动”计划(2018—2021年)》,重点支持我市国有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和资源整合,鼓励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组建资本市场基金群,拟定出台了西安资本市场发展群组建方案。

(二)2016—2017年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和建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认真研究落实,切实抓好我市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是:一是对《西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了《西安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手续,规范合同签订和项目实施,加大项目执行监督检查。三是加大项目资金审核把关力度,及时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

五、国有企业审计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和建议,相关单位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企业决策行为,重申对重大事项必须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后上报主管部门批准。二是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行为。三是认真落实相关企业经营管理有关规定,不断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有效规避经营风险。四是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的意见》等规定。

六、关于加强市级预算管理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2019年全市完善了“四本预算”编制,增加全市社保基金预算,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完整性。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初步实现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工作要求。按照“同类归并整合、政策调整退出、严格新增设立、全面规范管理”的原则,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清理整合。

(三)进一步扩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积极支持预算联网监督,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实施政府采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七、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反馈情况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底,市审计局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26件,其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54件、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72件。截至2019年2月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反馈处理结果101件,其中:1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4人被诫勉谈话,提醒谈话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