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报告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和成效
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意见,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安排。截至2026年3月底,审计工作报告中要求立行立改的2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1个,整改率95%;分阶段整改已到期的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整改率85%;分阶段整改未到期和持续整改类的问题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正在加快推进整改。有关单位共完成整改问题金额17亿元,其中上缴财政、追缴、退回资金等10.73亿元,拨付使用资金5.18亿元,其他整改资金1.1亿元;制定出台、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5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6个部门单位按零基预算要求编制本单位预算,解决预算编制固化问题。5个区进一步规范管理使用“两重”建设和“两新”资金。
2.5个部门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支出审批制度,促进依法合规使用财政资金。5个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项目绩效验收。
3.2个区将下达资金和医疗系统事业收入纳入预算管理。1个区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纳入本级财力统筹使用。
4.11个区县、开发区及市级部门已通过修订完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开展项目“回头看”等措施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二)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1个区县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制度。2个区县已全部追回违规发放的补贴资金。6个区县按期完成农机具核验并兑付补贴资金。
2.1个新区2个供水项目均已正式投运。
3.1个部门已修订完善储备土地租赁临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储备土地出租年限。1个开发区已收取临时利用土地使用费并上缴财政。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1个部门已对应享未享医疗救助资金的人员按规定全部补报。2个区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双常规检查等措施,规范了送教上门工作。1个部门制定印发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强业务监管,规范补助发放。
2.1个部门追回2家医院违规资金,并督促其开展了发票比对核验工作。
(四)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5个项目完成竣工验收。1个项目对履职不到位单位进行顶格处罚,扣除多结算费用。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1个部门制定了监管企业整合方案,修订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投资决策责任追究机制,规范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2.6户企业通过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加大市场拓展力度等方式,持续降低公司客户集中度。
3.5个部门按要求完成相关资产报废审批程序,相关收益已上缴财政。
4.1个区制定了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细化措施,完成对辖区范围内河道清淤疏浚工作。
三、移送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45件移送问题线索,截至2026年3月底,已收到移送问题反馈37件,责任追究496人。
四、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我市制定市级部门全口径预算管理提升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管的具体责任和操作标准。建立“两重”项目台账,精准落实“两新”政策,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全链条监管体系。制定出台市属企业重组整合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国资国企领域重点改革工作,切实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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