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西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3月11日至5月6日对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市退役军人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退役军人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于2019年1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履行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思想政治工作与权益维护、军休服务管理、双拥工作和优抚褒扬等职责,指导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内设优抚褒扬处、军休服务管理处、移交安置处、双拥工作处、就业创业处、政策法规和权益保障处等9个处室。下属事业单位17个(1个参公事业单位、16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中13个是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服务机构;其余4个是西安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
2023年,市财政下达市退役军人局部门综合预算28347.85万元(局机关630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1.65万元(局机关1171.5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1646.2万元(局机关5133.8万元);当年追加预算238705.88万元(局机关378.31万元),当年调减预算1329.39万元(局机关73万元)。2023年度市退役军人局部门综合预算共计265724.34万元(局机关6610.67万元)。2023年,市退役军人局下达下级单位综合预算2204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0.09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6512.4万元。
2023年,市退役军人局部门收入388133.97万元,本年支出359255.33万元,上年结转36018.89万元,本年结余64897.52万元。局机关本年收入64358.01万元,本年支出64337.3万元,上年结转23.24万元,本年结余43.9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退役军人局预算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本次审计也发现部分问题,应引起重视并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批复方面
1.1个项目调研不充分,将部分无法实施的内容编入预算。
2.未将结余资金编入预算。
(二)预算支出及绩效管理方面
1.1个项目绩效目标未实现。
2.向2个下属单位转嫁会议费3.04万元。
3.违规发放会议纪念品3.71万元。
4.1个项目推进缓慢。
5.扩大培训人员范围,涉及13人2.51万元。
(三)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未有效推进11家军干所物业社会化管理工作。
(四)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对优抚安置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
(五)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1. 军休中心超规定年限出租综合大楼,未收回拖欠房租3911.64万元。
2.9个军干所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低价出租房屋。
3.未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向3家事业单位划拨固定资产400件。
4.未研究下属单位国有资产出租事宜。
5.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出租国有资产。
6.未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处置公务车辆。
7.未处置无法使用的2辆公务车。
8.1个军干所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9.国有资产出租流程设置不规范。
10.2家下属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加强部门内部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退役军人局已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市退役军人局在审计机关公告审计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社会公告。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检查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