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号公告(2):碑林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西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6月10日至8月11日对碑林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碑林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974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2158万元,调入资金38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02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90万元。当年收入总计626720万元。当年支出总计621751万元。年终结余496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2年,碑林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75391万元,当年支出总计15483万元,年终结余5990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碑林区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7108万元。2022年,碑林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386万元,年终结余584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碑林区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4425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122万元,上年结余16236万元,收入总量为60490万元。当年支出总计45722万元,年终结余1476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碑林区政府基本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政策措施,保障重点工作所需资金,财政支出结构优化。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问题,应引起重视,认真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政策落实方面

财政统筹不到位,对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4014.07万元未收回统筹使用。

(二)财政管理方面

1.偿债准备金500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科学。

3.财政监管不严,个别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财政收支方面

执收单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454.0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了审计建议:加强财政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碑林区人民政府已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碑林区人民政府在审计机关公告审计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社会公告。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检查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