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报告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
各区县、开发区、部门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严格执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意见。截至2024年3月底,《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82个问题,23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中:立行立改类213个问题中210个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99%,分阶段整改类51个问题中23个已完成整改,持续整改类18个问题正在加快推进整改。经整改落实,收回结余、追缴、退回资金共计3.68亿元,拨付、盘活资金10.65亿元,调整账表0.64亿元,其他整改资金0.16亿元;制定出台、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6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1个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口径财政预算编制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口径编列部门预算,严格核定单位实有资金户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1个部门公开了2023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安排的14个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已支付。直达资金已拨付。
2.1个区已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利息收入等上缴财政。1个区、1个新区已分解下达专项资金。
3.16个部门单位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个部门单位已全部上缴非税收入。7个部门单位严格审批采购流程,执行定点采购制度。
(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1个部门已编制博物馆专项规划,1个区已将博物馆建设纳入本级城乡规划。3个单位已全部移交出土文物和涉案文物。
2.1个部门和9个区县均已制定工业固废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33户企业已完善工业固废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1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资金已拨付,4个项目工程款已全部支付。
2.1个部门完善改建租赁住房项目管理,督促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监管。1个单位已完成1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不动产确权登记,接收的2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已补签资产划转移交协议。
3.3个区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的抚恤补助金已全部追回。3个区县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义务兵优待金已全部发放。4个区县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急补助资金已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
(四)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6个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项目已办结1个,其余5个项目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办理。38个建设手续不完善项目已办结33个,其余5个项目正加快办理。36个进展缓慢项目中,10个计划新开工项目已全部开工,26个续建项目均已完工。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4家公司融资担保金额占比均达到规定要求。2户企业正通过股东实缴注册资本金、债转股、吸收合并等措施,降低资产负债率,强化对子公司资产负债约束。
2.10个部门单位调整固定资产账务,理清了资产底数。3个单位通过重新办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备案手续、解除超长合同等方式解决场地和房屋租赁相关问题。
3.1个开发区3个湖泊已纳入湖长制管理。2个区县已将耕地保有量等指标纳入年度考核。1个区14.64亩工业用地已开工,完成闲置用地销号。
三、移送问题线索处理反馈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15件移送问题线索,截至2024年3月底,已收到反馈13件,追究责任34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5人,诫勉谈话1人,谈话提醒18人,批评教育7人,辞退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