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3号公告(12):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预算执行
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西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2月21日至4月10日对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新城区检察院)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新城区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要职责有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部、政治部、第一至第六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共八部一室一队。

2022年,市财政下达新城区检察院综合预算188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4.6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25.71万元;上年结转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55.42万元,当年追加预算1264.42万元,其中:市级预算787.13万元、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477.29万元;当年调减预算154.36万元;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结转下年195.51万元。2022年度新城区检察院综合预算共计2850.35万元。新城区检察院提供的决算(草案)反映,新城区检察院收入2850.3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85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29万元,项目支出533.07万元),上年结转55.23万元,本年结转55.2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新城区检察院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支出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但审计也发现存在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部分预算项目未实施、公务加油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应引起重视并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批复方面

1个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

(二)预算支出及绩效管理方面

1.1个项目未实施,涉及金额101.75万元。

2.挤占项目经费,涉及金额1.11万元。

3.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发放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2.08万元。

(三)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公务加油卡管理不到位。

2.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1061.30万元长期未收回。

3.未对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4.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55.23万元。

5.公务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了审计建议:加强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严格执行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规定;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财务及资产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城区检察院已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及时采取措施,正在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