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3号公告(7):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执行
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 西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2月21日至4月20日对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卫健委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防治监督;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等。内设办公室及医政医管处、疾病预防控制处、基层卫生处、卫生应急办公室、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等24个处室。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2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4个。

2022年,市财政下达市卫健委部门综合预算1686526.98万元(市卫健委机关1741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4096.61万元(市卫健委机关3340.4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77179.37万元(市卫健委机关14076.3万元),经营支出5251万元;当年追加预算650861.7万元(市卫健委机关20562万元)。2022年度市卫健委部门综合预算共计2337388.68万元(市卫健委机关37978.71万元)。市卫健委下达下属单位综合预算166911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756.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63103.07万元,经营支出5251万元。市卫健委提供的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市卫健委部门本年收入2015094.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260.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9220.65万元,事业收入1110972.11万元,其他收入93640.55万元。本年支出207496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039.29万元,项目支出906922.72万元,上年结转465278.47万元,收支结余405410.68万元,结余分配6374.8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99035.8万元。市卫健委机关本年收入34531.85万元,本年支出2952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4.78万元,项目支出24207万元,上年结转3446.86万元,本年结余8456.93万元。2022年,市卫健委实现非税收入共21762.03万元,缴入本级国库21518.4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243.6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卫健委提供的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支出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但审计也发现存在未完整编报收入预算、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多发工资和绩效、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问题,应引起重视并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批复方面

1.未完整编报收入预算,涉及金额6913.55万元。

2.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涉及金额1535.53万元。

3.预算编制不细化,涉及资金4342万元。

4.代编下属单位个别项目预算,涉及金额20万元。

(二)预算收入管理方面

1.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01.11万元。

2.少计其他收入1072.23万元。

3.未办理非税收入执收审批手续,代收代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用45.51万元。

(三)预算支出及绩效管理方面

1.审核把关不严,1个项目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财政资金33.98万元未发挥效益。

2.以拨代支保健对象医疗费和体检费,涉及金额6184万元。

3.1个项目支出绩效指标编制不合规。

4.2个专项业务经费支出未完成年度绩效指标。

5.未按规定租赁车辆,涉及金额2.25万元。

6.虚列支出,涉及金额221.01万元。

7.提前支付款项,涉及金额60.09万元。

8.挤占项目经费,涉及金额14.2万元。

9.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涉及金额4.57万元。

10.专项债券资金33851.62万元滞留代建单位账户未发挥效益。

(四)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3家医院多发放退休人员工资和绩效22.48万元。

2.市保健局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完整准确核算。

3.捐赠物资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4.存量资金20.71万元未上缴财政。

5.房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6.车辆管理存在的问题。

7.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8.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1)超范围采购设备,涉及金额272万元。

(2)未执行定点采购制度,涉及金额16.48万元。

9.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

10.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30.97万元。

11.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318.7万元。

12.合同履行监管不到位,应收未收水电费6.91万元。

(五)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根据2022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要求和《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市卫健委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截至审计日,市卫健委未制定出台该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

(六)其他方面

1.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2.1个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涉嫌串通。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了审计建议:规范预算编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健全内控制度,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合理使用专项债券,规范管理专项资金;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科学研判发展需求。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卫健委及相关部门已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及时采取措施,正在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