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3号公告(6):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西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2月21日至4月20日对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城市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排水、照明配套附属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拟订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房地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等。内设办公室(信访处)、计划投资处、城市建设处、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轨道交通建设处等27个处室。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2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5个。

2022年,市财政下达市住建局部门综合预算227123.36万元(市住建局机关676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9.05万元(市住建局机关3608.6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15484.33万元(市住建局机关3159.13万元)。年中追加235974.92万元(市住建局机关233947.86万元)。2022年度市住建局部门综合预算共计464296.11万元(市住建局机关240715.66万元)。市住建局下达下属单位综合预算22358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0.39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12325.2万元。市住建局提供的决算(草案)反映:市住建局本年收入467644.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589.53万元,其他收入54.94万元;本年支出46768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28.29万元,项目支出450554.75万元,上年结转267.11万元;年末结转228.54万元。市住建局机关本年收入240589.71万元,本年支出24058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8.28万元,项目支出235101.43万元,上年结转113.53万元,年末结转113.53万元。2022年,市财政安排市住建局专项资金451530.15万元(市住建局机关235293.84万元),当年实际支出450554.75万元(市住建局机关235101.43万元)。2022年,市住建局实现非税收入共63005.68万元(市住建局机关37391.72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审计结果表明,市住建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但审计也发现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协税护税服务费收入未上缴财政、多支付物业费、个别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不合规、合同履约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应引起重视并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批复方面

1.预算编制不细化,涉及资金227.45万元。

2.4个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涉及资金955.6万元。

(二)预算收入管理方面

协税护税服务费收入255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三)预算支出及绩效管理方面

1.2个项目未实施,财政资金1126.75万元未发挥效益。

2.多支付物业费12.14万元。

(四)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安居工程资产6792.54万元长期未清理处置。

2.基本户存款1223.67万元长期未清理上缴。

3.保证金利息收入414.03万元未在单位法定账簿核算。

4.历史坏账长期未报批处理,造成银行存款等会计信息失真。

5.对预拌砂浆和混凝土检测工作履职不到位,17.8万元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

6.个别政府采购项目不合规。

7.未按约定提前支付合同款,涉及资金117.01万元。

8.部分固定资产未履行实物管理责任,涉及资金53.38万元。

9.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资金4.51万元。

10.库存现金5.6万元长期未清理。

(五)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保障房管理中心多支付廉租房物业补贴160.9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了审计建议: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政府采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大监督力度,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住建局已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及时采取措施,正在进行整改。